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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案例(虚假租约)

活动来源:瀚海拍卖   |   发布时间:2019-03-22

  买卖不破租赁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法拍房租约问题,有一部分法拍房的租约存在自身的问题,需要竞拍人自己有法律知识去分辨。深圳的别墅虚假租约案子就是个典型。

法拍房案例(虚假租约)

  深圳的一套4000多万的别墅,被竞拍,但是案外人出示了一份长达15年的租约,这个租约是来自一个公司,他们在法院抵押这个别墅之前就签了租赁合同,时间长,每月租金一万多。这种情况是不是就没法解决了呢?

  事实上,根据法院的深入调查,发现这个所谓的15年租约虽然是在别墅抵押前签订的,按理说买卖不破租赁,但是他们这个租赁合同没有登记备案,而且既然签了合同,但是奇怪的是这个房子长期没有人租住,拖欠了很久的物业费。一个月的租金也与正常的一个月15万的租金不符合。法院认为这并不是一个真实的租赁合同。

  这个案例也是一个典型的虚假租约的例子,其实关于法拍房常见的长期虚假租约合同,有一些比较常见的标准,法院也基本按照这些标准来鉴别虚假租赁合同。

  第一:合同签订的时间,倒签问题

  法院针对倒签问题是可以通过司法笔迹鉴定出来合同的真实性。有一些被执行人并不愿意自己的房子最终被拍卖成交,就伪造了这个虚假的租赁合同,法院一旦鉴定出来字迹是同一时间伪造的,被执行人是要受到处罚的。

  第二:各种理由提出,以避免被拍卖

  被执行人对法院拍卖自己的房子提出意见,认为自己的房子的租赁合同是在被法院抵押之前签订的。这个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坑。但是事实上,法院也是会查租金的去向,既然是之前很早就签订了合同,那租金支付的证明能否有,如果在银行也查不出来,或者在工商局查的租赁合同备案,是晚于法院抵押之间的,基本就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前后都是矛盾的。被执行人并没有充足的证据事实能证明自己的合同是真实的。

  第三:常见的长期霸王租赁合同,甚至有合同长达20年

  这种案例曾经就有报道过。为什么说这种合同存在虚假,因为有的被执行人提交这种合同,就是为了阻碍法院清退房子,达到拍卖的目的。也为了长期占有房子的租金受益。如果面对这种被执行人的招数,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所谓的长期合同并不存在,是处罚非常严厉的。

  第四:不同的合同内容拼凑

  这种情况也经常有,需要仔细的辨认,签名落款时间等信息不一样。为了阻碍房子最终拍卖成交,进行各种伎俩招数。

  法拍房被法院执行拍卖,,面对这种租赁合同的问题,法院如果鉴定出问题,合同的真实性不存在,就很容易破除买卖租赁的问题。所以执行起来也不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关注东方瀚海拍卖法拍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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