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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字深度报告!2020年不良资产行业最全解析

活动来源:瀚海法拍网   |   发布时间:2020-09-04
2019年,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去杠杆、调结构的背景下,国内经济仍处于深度转型中。在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下,此前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信用风险、现金流压力加速显现。即使监管层持续高压约束行业规范,不良资产管理规模依然保持增长。

1、银行机构:贷款增速持续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提速

商业银行贷款增速持续高增长,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大。201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为290万亿元,同比增长8.14%,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158.6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年初增加16.81万亿元,同比多增6,439亿元。2019年,央行的宏观调控措施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LPR报价机制,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应;二是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沛,引导货币供给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三是调节境内外资金供需,促发汇率的自动稳定能力,保持内外部货币量的均衡;四是积极推进建设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五是完善系统性重要银行评估办法及监管规定;六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促进经济良性循环。
2019年,为了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监管层鼓励银行对普惠金融单列信贷规模、实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截至2019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36.9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24.6%。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6.5万亿元,同比增长为8.4%。

2、不良贷款:规模持续攀升,不良率仍处高位

2019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41万亿元,较3季度末增加463亿元,处于近年来高位水平。2015年以来,不良贷款余额复合年化增长率为23%,超过了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复合年化增长率。
图1 2015-2019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亿元、%)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普益标准整理
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6%,与3季度末持平,接近近五年的最高值。2019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管理压力增大,致使不良率进一步上升。
截至2020年一季度,我国实体经济受疫情负面影响较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存量明显增加,不良率快速反弹。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2.6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86亿元,不良贷款率1.91%,上升0.05个百分点。
分银行类型来看,2019年四类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呈逐季增长趋势,其中国有行和农商行整体高于股份行和城商行。截止到2019年12月末,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余额8,959亿元,环比增加475亿元;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805亿元,环比增加17亿元;城商行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074亿元,环比增加140亿元;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6,155亿元,环比小幅增加9亿元。
图2 2016-2019年不同类型银行贷款余额(左-亿元)和贷款比例(右-%)
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普益标准整理
从不良率来看,2019年中小银行不良率显著高于国有行和股份行。其中农商行年初不良率达到4.05%的高点,之后有所回落,截至2019年12月底,不良率为3.9%,仍处于较高水平;城商行不良率全年波动幅度最大,其中前三季度不良率增长较快,3季度末达到2.48%的峰值,截至2019年12月底,回落至2.32%。相较而言,国有行和股份行不良率较低,且波动较为平稳。整体来看,主要是由于中小银行业务范围局限、客户资质相对良莠不齐,导致不良率高企,不良资产处置需求较高。
截至2020年一季度,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4,055亿元,同比多处置726亿元。其中,核销不良贷款1,921亿元;综合运用以物抵债、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等方式合计处置不良贷款279亿元。

3、五级贷款分类:不良贷款维持在近期高位

2019年末,商业银行贷款余额总计129.63万亿元,5年复合年化增长率为13%。其中,商业银行五级贷款方面,正常类贷款占比提升,同比增加0.19%;关注类贷款占比则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比减少0.22%;不良类贷款占比提升,同比增加0.03%。2019年末,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123.45万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3.77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2.41万亿元。
表1 2015-2019年商业银行贷款余额分类情况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普益标准整理
从三类贷款的增速来看,正常类贷款在2015年至2018年同比增速始终稳定在10%-15%区间内,2019年一季度增速上涨至18.64%,一举突破前值,至年末同比增速为17.55%;关注类贷款从60%的增速逐渐下降,2017年下半年以来增速维持在0附近,2019年伊始同比增速逐步抬升,至年末同比增速为9.09%;不良贷款余额增速从57%高位下落,在2017年1季度稳定在10%左右,2019年1季度达到近期峰值后大幅下降,2季度的增速为14.21%,但4季度增速呈现抬升态势,为19.16%,环比上涨2.86个百分点。
图3 2015-2019年商业银行三类贷款同比增速情况(%)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普益标准整理
总体来看,不良贷款余额增长率在2016年之前增速较快,2016年之后随着监管加强,不良贷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控制。虽然不良贷款增速在2018年出现了小幅反弹,但是2019年没有延续该趋势,全年不良贷款率维持了较平稳的水平。然而,由于关注类贷款增速在2019年显现出较大的涨幅,同时考虑2020年初疫情对企业营商环境的负面影响,预计2020年不良贷款的增速较大概率出现较高涨幅。

4、非银与非金融机构:信托风险项目数量增加,应收账款增长提速

在金融去杠杆、强监管的宏观政策背景下,银行表外资金加速回表,同时平台公司举债受限,企业现金流相对紧张,部分信托公司展业较为激进,前期高速发展积聚的风险开始加速释放,导致信托计划逾期甚至违约事件增多。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4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5,770.47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3,548.6亿元,增幅159.71%。从风险项目数量看,也有逐步上升的趋势。2019年4季度末,信托业风险项目个数为1,547个,较3季度增加242个,较2018年末增加675个。2019年,信托业风险项目和风险资产规模显著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加大了风险排查的力度和频率,之前被隐匿的风险得到了更充分的暴露,但不意味着增量风险在加速上升。从环比数据看,2019年4个季度风险资产规模的环比增速分别为,27.39%、22.74%、32.72%和25.14%,环比增速在4季度有放缓趋势。随着项目风险加速暴露,预计信托风险资产规模变化将趋于平稳。
图4 2015Q1-2019Q4年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及风险率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普益标准整理
非金融类企业方面,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17.40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5%;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3.7天,比上年末增加2.0天。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应收账款变成坏账的风险增加,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存在进一步增长的可能性。

5、潜在不良资产市场规模逐渐扩大

不论是从银行不良贷款率稳步上行、还是从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快速增加,抑或是从全国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规模逐渐增大的角度,都可以看出经济、金融环境呈现逐步下行的趋势,可以预见更多企业将面临经营压力,不良资产行业的上游市场潜在规模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不良资产的形成分析
1、三类不良资产来源
2019年,在国内实体经济杠杆受到调控,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民营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均面临较大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
(1)银行业不良信贷资产
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主要是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及其利息。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4季度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41万亿,对应不良率1.86%,较2018年的1.83%继续攀升,处于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后的较高水平。
(2)非银金融机构不良资产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由于部分业务存在不符合流动性、安全性、效应性原则的情况,同样也会滋生不良资产。以信托行业为例,信托业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不良资产较为集中的行业,原因在于信托计划多为“非标”债权类型,其本质上比银行债权资产承担着更多的信用风险。近年来,信托资金管理计划频频“暴雷”,一部分原因是企业竞争强度加大,财务运作能力受到考验,管理不善或不合规的资金运作模式促成了一批信托不良资产;另一部分原因是“非标”信托计划属于私募性质,在信息不对称的项目运作过程中,极易滋生道德风险。不过,非银金融机构类信贷业务的内在较高信用风险,为不良资产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3)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
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主要指企业形成的各类应收账款坏账,常见的形式是企业被拖欠的货款、工程款等。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三期叠加”,去杠杆、调结构持续推进,非金融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了规范化改造,过去大量非合规融资方式导致相关企业出现各类坏账,从而导致非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供给量持续增加。非金融企业应收账款沉淀形成的坏账是不良资产的储备来源。

2、不良贷款分行业、区域情况

(1)不良贷款分行业情况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截至2019年底,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钢铁、煤炭、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的“存量”消化进展明显,同时,高端制造业、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投资加大,增量明显。
从不良资产的行业分布来看,近年来资产质量风险持续在产能过剩行业积累,制造业、批发零售、建筑和房地产业、采矿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其中,中低端制造业受国内外需求下降、出口风险增加、行业竞争激烈等方面的影响,企业融资能力下降、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以致资金链紧张出现违约,成为新增不良贷款的主要来源。同样的,批发零售业对资金流转要求高,但由于行业进入壁垒低,且以民营、中小企业为主,行业内经营主体资质和管理能力良莠不齐,在宏观经济震荡的背景下,资产流动性降低,风险积聚,易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在中央持续强调“房住不炒”、“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要求下,近年来,住房金融宏观政策的持续收紧限制了房企资金的循环速度,加之土地拍卖溢价率降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放缓,房企资金来源受限,融资成本上升。201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承受较大压力,隐性库存增加,涉房不良贷款规模继续增加,亦成为了不良资产的重要来源。
(2)不良贷款分区域情况
从不良资产的区域分布看,由于商业银行对于各地区差异化的风险分类管理和动态化的业务授信标准,各省市的不良贷款规模和不良率差异较大。总体来看,不良资产规模与经济总量呈正相关;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不良率较低,信贷投放规模较大。
出于城商行和农商行,以及部分股份行地域性特征明显的原因,国有行的不良贷款地域分布样本更接近全国不良贷款地域分布的全集。基于四大国有行2019年财报,东北地区不良贷款率显著高于其它地区,环渤海、中部和西部的不良贷款率较接近,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不良贷款率较低。
图5 四大国有行不良贷款率地域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各行2019年报,普益标准整理
东北地区不良贷款率较高的原因在于落后产能积聚,以及新旧动能转换速度较慢,导致资产质量下滑。部分企业的债务违约风险事件对东北地区的企业信用造成了较大冲击,导致融资渠道受阻,融资成本抬升,风险资产化解效率下滑。

3、四大AMC公司不良资产分布情况:以华融、信达为例

2019年,四大AMC顺应国家政策导向,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提升处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从2019年报洞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不良资产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收购处置类不良资产区域主要分布在长三角、中、西部地区
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债务资产总额按照资产包收购来源所在地区不同,可以分为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一直以来,长三角地区是国内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是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主要的信贷投放地区,因而产生的不良资产总量规模较大。不过目前来看,长三角地区不良资产包增速出现下滑,反映出该地区不良资产在加速出清,“性价比”更加突出。与此同时,环渤海地区不良资产有所增多,逐步吸引各类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机构进场掘金。
从华融2019年资产包收购区域来看,长三角地区是主要的收购与处置区域,来自该地区不良资产包的规模达到506.098亿元,同比减少27.096亿元,占比达29.4%,同比下滑3.4%,其次为西部地区。
我们观察到,环渤海地区虽然在华融的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总额占比中排名第三,但是整体增速位居第一,较2018年末增长2.7%,该地区不良资产加速暴露。图6 2019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区域情况(百万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年报,普益标准整理
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资产包收购处置区域来看,中部地区成为主要的收购处置区域,该地区不良资产包总额为572.638亿,较上年末减少25.748亿,占比达28.80%,同比增长2.7%。其次为环渤海地区,占比达24%,该地区不良资产包总额为476.673亿,较上年末增加42.078亿,同比增长5%。长三角地区不良资产包收购处置总额位列第三位。
图7 2019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区域情况(百万元,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年报,普益标准整理
(2)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行业主要分布于房地产业与制造业
按照最终债务人所属行业划分,AMC机构收购重组不良债务资产大致包含房地产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采矿业等。
一直以来,由于房地产业、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贷款权重较高,因而产生的不良贷款、不良资产相应较高。以房地产行业为例,疫情冲击影响下,房企经营受困,资金链易发生断裂,在较高的融资成本影响下极易造成现金流断裂或资不抵债的情况。2020年以来,已有近百家房企破产,该领域的不良资产业务值得关注。
2019年,华融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总额按照最终债务人所属行业来看,房地产业依然占据主导,该行业收购处置类不良资产总额达1,945.759亿,较上年末增长2.353亿、占比达51.30%,较上年末小幅降低1.2个百分点。其他行业以534.727亿的总额、14%的份额位居第二,制造业以415.662亿的总额、11%的份额位列第三位。同时年报数据显示,采矿业不良资产出现激增,同比增长253.34亿,占比同比增长6.6%,说明采矿业借款人公司状况出现危机。与采矿业相反,水利、环境和基础设施行业不良资产出现大幅缩减。
图8 2019年中国华融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行业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年报,普益标准整理
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19年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总额最终债务人所属行业来看,虽然房地产业不良资产降幅最大,但是依然以49.3%的高占比位居各行业不良资产总额之首;其他行业以16.4%的份额位居第二;制造业的不良也出现下降,占比位列第三。
图9 2019年中国信达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行业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年报,普益标准整理

4、疫情之后的不良资产来源

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已经、并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影响着国内经济发展。受疫情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各行业积累的风险将加速暴露。这其中,部分中小企业、局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领域的风险尤为值得关注。
首先,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增加。疫情冲击之下,部分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以及部分以外贸订单为主的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存在积累信用风险的可能。旅游业和零售业同样由于疫情原因收入紧张,进而对资金流动性造成冲击,正常类借款存在转化为不良类贷款的可能性,不良资产行业分布或向消费领域有所倾斜。而监管对于困境中的中小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等政策,客观上放宽了对于相关行业不良资产的容忍度,可能导致不良资产规模有所增长。
其次是房地产市场迎来拐点,市场风险提升。近年来,在国家“住房不炒”的要求下,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逐渐趋严。而受到2020年突发的疫情冲击,房地产行业发展和房地产贷款质量不容乐观。在房地产进入下行周期的情况下,部分中小房企市场加速出清,2020年以来已有近百家房企宣布破产。与此同时,房企融资成本持续上升,也进一步催生了不良资产。
此外,受疫情影响,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到了集中偿还的高峰期,在疫情冲击下,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短期内的偿债压力增大,流动性风险加剧。同时,疫情期间,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成为贷款主体,承担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任务,在增大业务范围的同时,客观上也推高了不良资产的形成几率。
不良资产的市场格局分析

1、不良资产处置格局

截至2020年一季度,我国不良资产行业已经形成以五大AMC为主导,地方AMC、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外资系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非持牌机构并存的不良资产市场格局。
在2013年以前,不良资产市场的行业格局主要由四大AMC主导。2012年至2016年,随着各地不良资产的激增,各地区对于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需求愈加强烈,监管适时放宽了对地方AMC的设立条件。不过随着2017年监管加强规范通道类业务,近年来监管逐步收紧了对于地方AMC的设立批复。截至2020年4月,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地方AMC为57家。
地方AMC牌照放开的同时,商业银行也逐步加入不良资产处置行列。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五大行已成立AIC,同时平安银行、兴业银行以及广东农商行也拟成立AIC。
2019年,随着国内对外开放深入推进,外资资产管理公司加入国内不良资产行业。与此同时,部分民营机构也发觉不良资产市场的巨大潜力,掘金不良资产市场。
整体来看,随着国内去杠杆和调结构深入推进,部分行业不良资产加速出清,不良资产市场格局也逐步由原来的“四大AMC”寡头市场逐步分化为“5+2+银行系AIC+外资系+N”的多元化格局,不良资产市场参与主体日渐扩大。预计仍会有机构加入不良资产战局,推动行业朝着更加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表2 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格局“5+2+银行系AIC+外资系+N”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1)四大领头——时隔20年,第5家全国性AMC诞生
自1999年国务院经研究决定成立设立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即四大AMC)分别对接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经过近20年的发展依靠其全国性经营的特许权利、深厚的资本实力和专业化的处置手段,并结合旗下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四大AMC在开展大型批量不良资产的管理业务上具有先天优势。
2020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投中信”)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银河”)。这是自1999年中国四大AMC成立以来,再次批复成立全国性AMC。与四大AMC背景不同,建投中信由中信证券、建银投资于2005年共同出资成立,受让中国老牌券商华夏证券非证券类资产,以资产管理公司的标准进行经营。
中国银河公司官网显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于2005年8月8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985,813,692元人民币,其中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587,901,516元,出资比例为69.07%,财政部出资3,190,969,407元,出资比例为29.046%,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6,942,769元,出资比例为1.884%。根据监管规定,中国银河转型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转型完成后向银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转型成功后,中国银河将成为第五家全国性AMC。
(2)后起之秀——地方AMC扩容
2012年2月,财政部、银监会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号),允许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或授权一家地方AMC参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
2016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调整了地方AMC相关政策,鼓励地方AMC发展,允许各省增设一家AMC。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公布北京市、湖南省、四川省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指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获批参与本省(市)范围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上述3家地方AMC分别为所在省市的第二家持牌的地方AMC,地方AMC队伍再度迎来扩容。从业务层面看,地方AMC机构的获批、扩容,有助于提高各省市不良资产处置服务覆盖深度,以更加专业的角度从事不良资产处置。未来,不良资产市场格局也将发生变化,不良资产领域内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截至2020年4月,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开展不良资产业务的地方AMC机构共57家。
(3)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
2016年,为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进程,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指出银行可以设立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2017年8月,为规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行为,推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股权健康有序开展,银监会起草《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AIC随之诞生。2018年,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正式开业经营债转股业务。AIC依托母公司的客户资源与业务优势,在债转股业务方面深入发展,其债转股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盈利能力将会逐渐展现。
(4)外资机构强势入场
2020年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引进先进国际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领域将正式向外资打开,国外金融服务机构可以申请进入中国不良资产业务领域;当中国颁发新的全国范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牌照时,对中美申请者的审核条件也将一视同仁。目前,包括高盛集团、KKR集团、孤星基金、贝恩资本等多家知名外资机构,已通过基金、与内资机构合作等多种渠道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2020年初,全球知名投资管理公司橡树资本(Oaktree Capital)全资子公司——Oaktree(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完成工商注册。这表明境外金融机构出资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为期不远,境外资本投资我国不良资产市场将更加便利。
(5)其他机构——非持牌AMC
除了目前已经获得银监会设立批准的AMC以外,还有大量非持牌AMC进入不良资产市场。2018年市场上便有大量非持牌机构通过设立不良资产投资部门或投资基金,与上游供给方、中游服务商合作,在全国各地收购不良资产包,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在我国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民营机构数量较多。非持牌AMC主要包括:(1)由民间资本成立,专门从事不良资产管理业务,如一诺银华、海岸投资;(2)大型企业集团设立,以处理企业集团内部不良资产为主,如三一重工旗下中鑫资产;(3)从事不良资产清收、并购重组等业务的民间拍卖机构等。

2、金融不良债权市场招标情况

整体来看, 2019年全年银行和AMC的招标规模呈震荡态势。全年AMC招标规模是银行的13.5倍左右,鉴于银行招标规模下降,AMC招标规模上升,反映出AMC加快了资产处置速度。从区域分布来看,广东省的银行债权招标最活跃,规模占比超23%;地方AMC债权招标在广东、山东、浙江等省最为活跃,其中在广东省的招标规模占比超20%。
图10 2019年1月-2019年12月债权市场招标情况(亿元)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1)银行债权招标规模同比下滑29.9%,股份行规模较大
规模方面,股份行占主。2019年银行债权招标规模约为1,893亿元,同比下滑29.9%。其中,股份制银行占比45.8%,五大行占比15.1%,城商行占比11.5%,农商行占比26.9%,其他银行占比0.7%。
国有行相较于其他类型银行,贷款信用较好,保值能力较强,不良债权底层资产相对更好,是其规模占比较低的原因;农商行规模占比较高的原因主要归结于其拥有较多小户无抵押信用债,该类债权组成的债权包质量较低,需要较大规模公开招标出售。
地域分布方面,广东省占主。全年来看,广东省银行招标规模最大,约为529亿元,其次为山东省和浙江省,分别约为275亿元和248亿元。
图11 2019年债权市场银行招标类型分布(左)与地域分布(右,亿元)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2)AMC招标规模同比上升14.9%,四大AMC加快资产处置
规模方面,四大AMC占主。2019年持牌AMC招标规模约为25,624亿元,同比上升14.9%。其中,信达招标规模最大,占比31.9%;长城招标规模位居第二,占比21.9%;华融招标规模和东方招标规模紧跟其后,占比分别为19.7%和15.3%;地方AMC招标合计占比11.1%。增速方面,信达和长城的招标规模占比略微下降,东方招标规模占比增长最多,地方AMC的招标规模同比上升。
2020年初以来,面对监管层呼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回归主业”,以及面对国内不良资产市场更严格的监管,四大AMC在设立2020年工作目标时普遍回应了监管呼吁,以及拟定了优化资产结构的计划,预计四大AMC在2020年内将加快资产处置速度。
图12 2019年债权市场AMC招标机构分布(左)与地域分布(右,亿元)
数据来源:普益标准整理
地域分布方面,广东、浙江和山东三省招标规模位居前三。整体来看,2019年广东省的招标规模最大,约为4,689亿元,占比18.30%;浙江省的招标规模约为2,666亿元,占比10.4%;山东省的招标规模约为1,952亿元,占比7.62%。从AMC类型来看,四大AMC的债权招标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全国各个省份;地方AMC的债权招标范围除西北、东北地区等部分省份之外也基本覆盖了全国;非持牌机构在华南、华东地区较为活跃。
不良业务的创新运作模式

AMC机构的核心业务是处置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或市场竞价的方式获得不良资产,再通过传统或创新的业务运作模式进行资产处置。传统业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现金催收、贷款重组和核销等模式,具备低成本、易操作、见效快等优势,在当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占据一定优势。创新业务模式主要包括市场化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破产管理人、互联网平台等模式,能够达到满足各方利益诉求,进而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的目的,逐渐成为诸多资产管理公司尝试的新方向。本文着重关注不良资产处置的创新业务模式。

1、债转股
(1)模式概述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时隔17年后启动了新一轮债转股业务。相比于1999年的第一轮政策性债转股,本轮更加强调市场化。虽然本轮债转股参与主体较多,包含AMC、保险资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银行附属机构等,但AMC凭借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经验积累,在债转股方面仍然是最有经验和竞争力的机构。在多样化处置过程中,AMC都能参与其中,帮助金融行业实现健康积极的发展。
AMC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获得企业不良资产,随后通过改善企业经营模式逐步提升企业资产价值,最终通过资产置换、并购、重组和上市等方式退出,实现债转股资产增值。债转股依靠积极的资本化运作,提高证券化率,推动企业提升资产流动性,同时通过资产价值重估的方式挖掘未上市股权的潜在价值,增厚未来的资本退出受益。对于在上市公司债转股业务中持有的股份,AMC可以通过二级市场逐步进行减持;对于非上市公司中的股份,退出方式包括其他股东增持、债转股公司回购和股份转让。
债转股盈利方式包括处置受益、重组受益、分红收入、投资受益等金融服务收入。债转股模式中,AMC公司是否能有效提升债转股资产的证券化率,推动未来上市资产价格以及提升未上市资产评估价值,将决定AMC在债转股业务中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债转股的实操问题
地方AMC的优势在于拥有丰富的地域不良资产接收和处置信息,与区域中各方主体的关系较佳,是市场化债转股的重要参与主体。从当前形势来看,债转股业务潜力巨大,但也存在一定风险,例如吉林资产解散案件。4月15日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宏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披露,一、二审法院均判决解散吉林资产后,前述两家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最终驳回。从该案件的审判内容中可以看出,地方AMC在处理不良资产的实操过程中存在以下三点突出的问题。
第一,债转股资金占用巨大,融资渠道单一。地方AMC在实施债转股业务中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受制于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和融资渠道的约束,深入推进债转股业务的局面难以打开。近期,在吉林资产解散案件中,吉林资产的融资渠道基本源于其股东资源,在资金被大股东剥离后,缺乏拓展新募集渠道的能力,造成业务停止,最终造成解散。
第二,债转股资金时间运作周期长,流动性差。对于地方AMC而言,债转股业务在所需资金量巨大的同时,占用的运作时间周期较长,动辄5年甚至7年以上,导致资金流动性较差,也增大了地方AMC的资金募集难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AMC获得长久期、低成本资金是开展债转股业务的关键。
第三,地方AMC股东未明确界定,股权投资处置存疑。具有国资背景的地方AMC在实施债转股业务的过程中,业务内涵在暂时性、阶段性持有项目股权的处置是否按照国有股权处置相关程序与流程方面存在疑虑。目前,国有股权投资与退出程序非常严格,审批程序复杂,且决策人员与业务人员责任较大,降低了部分地方AMC开展债转股业务的意愿,总体上难以支持大规模扩张债转股模式。
(3)专项债转股基金模式
地方AMC可通过成立专项债转股基金的形式,拓展融资渠道的多样性。地方AMC在债转股的展业过程中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且资本占用时间周期较长,拓展融资渠道的多样性是关键之举。地方AMC可寻求与当地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专项债转股基金,既能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拓展地方AMC的融资渠道,又能充分发挥地方AMC债转股的项目经验和专业人才的优势。

2、资产证券化

(1)模式概述
不良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是将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并进行分类发行证券产品。欧美等国最早开始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处置,而利用证券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在国内起步较晚,发展速度较慢。最早,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于2005年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试点施行,但数量少、规模小,未引起市场的持续关注。2008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该项业务一度被暂停。直到2014年,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陡增,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与余额攀升,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压力与迫切性增强,监管层开始着手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协助银行处置表内不良资产。2016年2月,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正式重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予以配合。
2019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试点发行额度再增1,000亿元 。2019年11月,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第三次扩围至20余家金融机构,新增入围机构包括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和进出口银行、渣打银行(中国),以及贵阳银行、青岛银行、广州农商银行、重庆农商银行等10余家城商行和农商银行。AMC做不良资产证券化是突破资产负债表约束,实现真正资产管理的重要标志,也是AMC管理能力输出的具体表现。AMC是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机构,在结构化产品的投资运作中起着巨大作用。截至2019年末,全年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为143.49亿元,发行总单数为29单。可以预见,未来不良资产证券化将作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的重要工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实操模式
实务中,不良资产证券化一般有三种模式:
第一,银行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给AMC公司,由AMC公司作为主导方,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专项信托计划进行证券化处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产品。商业银行不参与认购,也不参与资产的清收与处置。
第二,银行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给AMC公司,同时作为主导方,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专项信托发行ABS份额。AMC公司仅作为通道参与其中,认购部分次级份额,而商业银行既要认购次级或优先级份额,也要负责不良的处置与清收。
第三,银行不进行转让,自己作为发起机构与主导方,委托信托公司进行证券化处理。在基础资产的选择上,银行一般选择可疑类的房贷、信用卡贷款、汽车贷款等较为零散的不良贷款,有些银行也会采取不良+正常类贷款的混合资产池。这种模式下,地方AMC不参与证券化过程。
(3)模式展业障碍
实务中,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障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当经济处于下行的阶段,金融资产中的损失计提规模大幅度增加,特别是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多来自于信用贷款,由于缺少抵押/质押担保,回款能力较低,需要进行资产的证券化处理。目前,国内缺乏成体系的不良资产市场化评级制度,无法为投资者和发行机构确立统一的定价依据,同时也缺乏权威、专业化的中介机构,从而影响不良资产证券化和证券承销等业务的开展。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涉及发行、审批、交易等多个流程,包括不良资产定价和信用评估,每个环节都需要各个监管部门共同参与,行业急需监管层能够帮助协调。
第三,从国内外资产证券化发展的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已出台《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政策文件,但制度细则还需进一步完善。此外,部分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提高了发行机构的发行成本,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展业提升了难度。
(4)模式发展建议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助于盘活不良资产存量,是分散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如需发展好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鼓励增设专业服务机构,完善评级机制。由于不明确的不良资产证券信用等级将导致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因此统一评级标准,严格按照评级机制要求,提高信息透明化是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关键。其次,加强信息披露和专业服务。评级机构需要提高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流程的渗透程度,发挥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督作用。最后,完善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短期内,可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单独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监管要求,强化发行主体发行资质,规范信息披露制度,限制融资杠杆,建立良好市场约束机制,重点解决抵质押物转让过程中变更登记手续的问题,适当放宽次级证券在表内的风险监管权重,逐步推进系统性的制度完善,引导会计准则和税收准则契合资产证券化的实际需求,降低发行机构的成本,促进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

3、破产管理人

(1)模式概述
2017年5月10日,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7〕802号)提出支持地方AMC“作为中介机构列入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单”,并赋予其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此前银监会发文《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1196号文)提出鼓励地方AMC积极参与债务重组,而802号文则给出了地方AMC参与债务重组的具体路径,即提供综合服务。
作为地方AMC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方式,债务重组的本质即涉及司法审判过程,地方AMC可以通过向破产方提供司法流程相关的综合金融服务,进而介入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环节。而《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2017年1月,《重庆市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方案》(渝府发〔2017〕2号)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考虑到地方AMC是市场化体制成立的机构,坚守法治化原则,实行专业化运作,能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重要职责。为此,802号文明确,为了发挥地方AMC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作用,要积极争取省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的支持,作为中介机构列入破产管理人名单。
地方AMC作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主要负责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在破产重整计划批准前,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整体运营,包括申报债权、清理债权人资产、制定重整方案等;另一方面,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地方AMC主要作为破产企业重整计划的监督方,推进破产企业重整计划的执行。目前已有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获得企业破产管理人资格。
(2)业务操作模式
地方AMC对不良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将根据拟重组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项目期限、企业信用等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业务操作模式。
第一,传统债务重组。首先,地方AMC对目标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负债情况,并对企业的资产进行估值。其次,地方AMC从金融机构或债权企业处,以公开的方式收购不良债权,并与债务企业进行谈判,包含债务重组的模式、重组期限、款项发放等内容,并从债务企获取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增信凭证。
第二,股加贷模式。首先,地方AMC以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为资本,与债务企业展开交易;其中,部分资金可以按照股东借款或向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债务企业融出资金。最后,项目存续期届满之后,通过债务企业的关联方回购AMC等机构所持有的股权。
第三,股加债模式。地方AMC联合其他资管公司等资金方共同设立基金,一部分资金承接债务企业的股权,另外一部分资金以融资的方式发放给债务企业。AMC等债权人可以参与债务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
(3)模式案例
某集团在2012年收购了四家新能源子公司,次年遭遇新能源产业低谷期,四家子公司合计亏损近5000万,且欠其控股企业13.15亿借款,控股企业面临业绩压力。在该背景下,控股企业希望把新能源产业链进行剥离,由此中国信达、信达资本、中建投信托、某集团共同设立了一个基金共15.321亿元,以其中7.66亿元受让四家新能源子公司100%的股权;另外7.66亿元,委托中建投发放信托贷款给某集团的另一家控股企业。信达资本以股加债的形式设计固定受益和超额受益的交易结构,为某集团剥离不良资产。此间,控股企业通过获得债权和股权转让款,且获得部分来自于未来新能源资产转优的超额受益,为后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奠定了基础。

4、互联网处置平台

(1)模式概述
传统不良资产处置中存在产品信息缺失、撮合时间长、大众投资门槛等问题,近年来,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大力布局“互联网+不良资产”,通过将互联网渠道与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相结合,发挥互联网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减少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激活处置方、投资方、第三方中介等各类市场主体,将错配的不良资产在互联网上进行优化配置。
早在1999年,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在官网陆续披露项目信息,而随着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基于网络平台的不良资产交易加速上线。截至目前,主流的互联网平台不良资产处置包含提供不良资产催收业务的资产360、数据服务的赖搜网、资产拍卖服务的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等,这其中尤以淘宝的资产处置平台最受机构关注。
互联网处置平台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包容性强的特点,机构可以借助数据分析技术对导入的数据进行深度剖析,挖掘不良资产的深度信息,同时可以借助互联网交易信息平台查询并对接潜在的买家或卖家,此外还可以通过线上拍卖提升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整体来看,通过互联网处置平台开展不良资产处置能够更好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在很大的程度上进一步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在互联网开放平台当中,参与机构与人员众多,方式与形式多样,有助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2)“互联网+不良资产”模式
在经济新常态下,“互联网+不良资产”作为一种新兴的业务模式,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全新的处理方法。从平台的服务属性来看,可分为两类。
第一,交易平台是不良资产出售机构通过拍卖网站平台发布拍卖信息,有意向的客户通过第三方平台缴纳保证金,通过网上竞拍价高者获得不良资产,此间,交易平台不负责促成交易和监督交易执行。拍卖网站平台的好处是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渠道,提升不良资产的信息披露程度,降低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
第二,服务平台是委托方在网站平台上发布不良资产招标信息,在竞标方中标后,网站平台负责促成双方的信息交流与资料交换,如果竞标方不履行义务,则网站平台进行电话催收。在此流程中,网站平台可利用大数据分析,实现精准化催收和处置,促成交易,为用户提供较多服务。
目前,中国信达与阿里巴巴共同打造的虚拟互联网平台受到业界普遍关注。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阿里巴巴建立了战略合作,搭建线上“信达不良资产小镇”实施招商,引入线上资产服务商,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信达与阿里巴巴通过互联网合作,发掘特定的社会资源,更大限度地提升不良资产化解盘活的效率。在互联网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信达借助于互联网平台进行资产转让处置的营销推介,最大限度地突破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时受制于信息不对称、资讯传播率不高等局限,发挥了互联网平台跨越时间和地理界限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平台,信达实现了资产处置过程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其召集更多参与者、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创造新的增值服务和经营模式。
综上所述,互联网与不良资产的结合为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带来了更多机遇。在互联网的辅助下,利用数据的丰富性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AMC机构能够获得处理不良资产的更优方案。未来,通过互联网实现不良资产证券化,可解决资金流通缓慢的问题,拓宽信息发布渠道,降低交易成本。

5、传统与创新模式的比较

随着“5+2+银行系AIC+外资系+N”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资产包收购价格呈现出整体走高趋势。资产包价格的上涨,导致资产管理公司收包成本增加,利润空间被压缩;资产管理公司仅依靠批量转让、委托处置等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已不足以维持业务的长远发展。不良资产管理领域的传统处置模式已普及(各地有很多以律师为代表的不良资产服务团队),目前行业较缺乏不良资产高端集成服务商,即能够结合整个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体系,从不良资产如何从银行出表、如何评估、如何通过银行内部核准,到后续募集收购资金、设计产品结构,再到后期处置、运营、重整等体系,以及在物业抵押物方面能够整合开发商、运营商等相关领域的资源,能够依托专业技术和配套资源提供全套不良资产管理的产业链服务。
当前环境下,只依靠传统模式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已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采用多元化、创新模式处置不良资产是AMC公司当前急需思考,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表3 不良资产处置传统及创新模式优缺点对比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普益标准整理
2020年疫情叠加下的行业展望

1、不良资产市场空间仍较大

2019年以来,虽然政策收紧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不良资产规模继续上行的态势,但存量消化效果并不明显。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关注类贷款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信托、证券、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部分业务同样存在不符合流动性、安全性的资产,易滋生不良资产;在经济下行、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下,企业经营压力增长,偿债能力堪忧,应收账款回收难度上升,部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逐步沉淀形成的坏账或将继续增厚不良资产规模。
展望未来,不良资产的市场空间较大,资产管理公司处于业务发展机遇期。
一方面,疫情影响下,中国经济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市场积累的风险逐渐显现,不良资产或将逐渐加快形成的速率,不良资产供给量有扩大趋势。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迅速在全国蔓延,为避免人口大规模流动和聚集,我国采取了居家隔离、延长春节假期等防控措施。疫情状况打断了中国经济的弱企稳趋势,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经济增长趋缓,产业结构转型阵痛持续,不良资产规模或将继续处于高位水平。
另一方面,金融监管从分业到统一,在监管趋严背景下,金融乱象受到重点关注,套利空间缩窄,由此导致金融机构“表内转表外”模式受到限制,系统性风险加速显现,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业务运行空间获得释放。近年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规模维持较快幅度的增长,如何有效化解不良资产存量规模,保证实体经济的稳健运行,成为当前金融系统亟待解决的问题。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的AMC,在助力宏观政策调控,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积极参与经济逆周期调节的同时,从长期来看,迎来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新的发展机遇期。

2、市场扩容,外资入场,竞争加剧

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本节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的发展目标。具体来看,《意见》涉及不良资产行业主要有两点:第一,《意见》第八条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不良资产处理主业,允许开展与企业结构调整相关的兼并重组、破产重整、夹层投资、过桥融资、阶段性持股等投资银行业务。第二,《意见》第二十七条提出加大对外开放,支持引进先进的国际专业机构,吸引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境内市场。
2020年3月5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中国银河股东为中央汇金和中信证券,分别持股70%、30%。这是自1999年中国华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中国信达成立以来,再次批复成立全国性AMC。短期来看,中国银河处于业务发展初期,以人才储备、系统建设、资源积累为主;长期来看,中国银河的入场将与传统四大AMC正面竞争,改变行业市场格局。
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第一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中美贸易协议》对“金融资产管理(不良债务)服务”做出专项约定:一是双方承认在不良债务服务领域存在互利互惠的机会,愿共同在该领域促成更多机会;二是中国应允许美国金融服务提供者在省辖范围申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牌照,使其可直接从中资银行收购不良贷款。中国在授予新增的全国范围牌照时,对中美金融服务提供者一视同仁,包括对上述牌照的授予。目前,包括高盛集团、KKR集团、孤星基金、贝恩资本等多家知名外资机构,已通过基金、与内资机构合作等多种渠道参与我国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未来随着相关领域逐渐放开外资进入门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平台和更加开放的金融支持政策将会吸引更多的全球头部金融机构落户,外资将加速入局。外资进入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在给我国带来成熟的管理及研究经验的同时,也将促使行业竞争越趋激烈。
市场扩容、外资入场将发挥“鲶鱼效应”,外部环境和行业环境的变化使得竞争越发激烈,客观上将促进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的经营专业化,服务未来业务的多元化需求。

3、丰富市场化处置方式,“互联网+”作用凸显

2019年12月27日,央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起草的《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同日,央行授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多个配套文件,这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的颁布,对丰富市场化违约债权处置方式提供了一定指导,包括引入具备丰富处置经验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等专业机构,利用其资产处置或诉讼优势,推动不良债权市场活跃度的提升,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当前不良资产产生的部分原因是经济结构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所带来的附加效应。对于AMC机构来说,需要以市场上所有存量不良资产为对象,拓展业务空间,以全局意识、创新思维、投行手段处置运作不良资产,实现有效资产价值提升和无效资产清理退出。在业务模式上,灵活运用不良资产处置、直接注资重组、同业收购合并、设立处置基金、设立过桥银行、引进新投资者以及市场退出等多元化传统手段及创新方式,推进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化解。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化技术给不良资产经营市场提供了新的尝试和应用,不良资产管理“互联网+”处置模式兴起。不良资产经营主体可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不良资产经营前台与业务条线的高度契合的优势,成为某一领域所有相关业务的全面综合服务的提供商,并以自身为基础,搭建闭合式生态圈。通过“互联网+”,能够通过发挥互联网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减少信息不对称,打通供需方、第三方中介等各类市场主体,将不良资产在互联网上进行优化配置,能极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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