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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产权的法拍房,你会选择买吗?

活动来源:瀚海法拍网   |   发布时间:2019-12-05

买房只能买50%的产权,你会选择去买吗?

 

只有50%的产权,一般对法拍房有兴趣的都不会考虑这种房子,无法办理过户不说还可能在后续面临其他的纠纷。 但就这样一个状况的法拍房,居然也有报名出价,且竞拍成功。 

 

10月11日,位于河源市某房产百分之五十的产权经一拍流拍后,二拍再次开拍,最终由一位买家以起拍价23.2万成交,2人报名参与竞拍,1690次围观。 有意思的是,本次拍卖的仅是该房产50%的产权,并且最终的竞买人竟是已故被执行人的妻子...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该房产的被执行人和竞拍得者都为骆女士,也就是已故被执行人的妻子。 因老赖黄某未能偿还合同借款,并经调查,黄某和妻子骆某名下有共同的房产,法院欲依法将黄某拥有的50%的房产份额在网上进行在司法拍卖。 不幸的是,黄某离世,作为黄某的继承人,其妻子也放弃继承丈夫的财产。


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法院如期将这50%份额的房产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除此之外,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轿车50%的权利份额也在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同时,其妻子也报名参与了竞拍。 但在竞拍过程中,妻子发现价格已经超出自己的心理价位,中途便放弃参与竞拍。


最终,经7人报名,18次竞买,这辆轿车最终被竞买人王某以4.36万元成交。 一辆轿车的份额被划分成两份,所有权人也不是夫妻关系,这可怎么处理? 私下解决不行,那也别无他法了,毕竟敢拍下50%的权利份额,就能预知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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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更有意思的案例,江苏盐城司法拍卖的一套法拍房,被执行人的前妻以420万的价格竞拍成功。 

 

该房产拍卖源于一位90后老板借钱不还,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法院调查发现,该男子已和妻子协议离婚,名下有一处房产约定归妻子所有。




然而这是两人婚后共同财产,法院依法将男子拥有的50%份额在网上司法拍卖。 被执行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高某等人借款160万元,可截止到借款期限,被执行人一直未能还款,在追款无果后,故高某等人将该男子诉至法院。 不过,经过法院介入,高某也未能追款成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根据调查发现,该男子小周名下有一套房产在盐城市区,但他与妻子早已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其前妻所有。


目前,他的前妻和女儿也在里面居住。 该房产属于典型的共同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登记在两人名下。 不过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债权,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前妻基于房产所拥有的生存权。


法院决定对小周名下房产50%的份额予以网上拍卖,并告知了其前妻,她对拍卖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才有了前妻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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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于按份共有人来说,仍然存在由谁实际控制、使用该房屋的问题。


如果当事人自己能够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就没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问题,在当事人明显失去共有基础的条件下,人民法院强行判决按份共有,有可能造成新的矛盾。 那么,50%的产权份额被拍卖,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像这种50%的产权份额被拍卖,大家觉得最好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房叔认为,由另外50%产权份额的所有人竞拍成功,算是此类案例最两全其美的结果了,债权人的权益和妻女的出行住所都得到了保障。 当然,如果另外50%产权份额的所有人没有竞拍成功,从安全因素考虑,也避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产权的双方所有人应积极沟通,尽量产权归一人所有。

 

买法拍房需要谨慎再谨慎,必须要做好前期调查,了解透市场行情。 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深入了解它背后的渊源,以免经历“快抢——交保证金——有问题——悔拍”的流程,以免后续产生诸多麻烦。(来源:公众号广州法拍房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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